关于集中开展消防技术服务机构临时三级资质审
日期:2015-11-25 16:04
关于集中开展消防技术服务机构
临时三级资质审批的通知
为加快我省消防技术服务机构资质的审批进度,我总队将于2015年12 月2 日至12月16 日集中开展消防技术服务机构临时三级资质审批工作,现将相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申报时间
2015年12 月2 日至12月16 日,开展临时三级资质申报的集中受理(工作日内8:30-12:00;14:30-17:30)。
二、受理地点
受理地点设在西安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凤城二路15 号陕西省公安消防总队一层业务受理办公室。
三、申报条件
(一)企业法人资格,注册资本三十万元以上;
(二)维修用房满足维修灭火器品种和数量的要求,且建筑
面积一百平方米以上;
(三)与灭火器维修业务范围相适应的仪器、设备、设施;
(四)注册消防工程师一人以上,具有灭火器维修技能的人
员五人以上;
(五)健全的质量管理制度;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陕西省公安消防总队
2015年11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