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新闻

您现在的位置:首页 > 新闻中心 > 企业新闻 >

省委宣传部省公安厅联合部署消防宣传工作

日期:2014-09-01 15:28

省委宣传部省公安厅联合部署消防宣传工作

 

 

    为进一步夯实部门行业消防安全宣传职责,提升全民消防安全素质,维护全省公共消防安全。近日,陕西省委宣传部、省公安厅联合发文部署,对《纲要》宣贯、火灾隐患曝光、部队典型宣传等重点工作进行安排部署,进一步凸显了消防宣传在稳控火灾形势、服务保障民生中的重要作用。

    文件指出,各市委宣传部、市公安局、各级主要新闻单位要把消防宣传作为一项重要工作提上议事日程,加强组织领导,做好统筹协调,有针对性地开展消防安全宣传工作,并明确了五个宣传重点:一是加强《纲要》宣贯工作。对照《纲要》确定的职责和任务,积极开展《纲要》试点单位典型经验的推广宣传工作,协同相关部门督促基层组织和社会单位落实达标创建任务,力争2014年完成市级考核验收和达标评定工作。二是宣传普及消防常识。加强消防公益宣传,组织主流媒体高频次刊播消防安全公益广告、宣传短片和消防安全提示,大力普及安全用电、用火、用气、用油等防火安全常识和灭火、逃生、自救等消防知识,提高公民消防安全常识知晓率。三是做好重要时间节点宣传。结合每年冬春季防火、“119”消防宣传日、全民消防宣传月等重要节点,深入报道省委、省政府关于消防安全工作的决策部署和各地各部门加强消防安全工作的措施成效和经验做法。四是开展隐患曝光常态化宣传。组织报刊、广电、网络媒体,积极宣传报道火灾隐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情况,在重要版面、收视收听高峰时段推出专题报道,大力曝光重大火灾隐患和严重消防违法行为,形成强大的舆论压力,督促隐患单位落实整改措施,净化消防安全环境。五是加强消防工作和消防部队典型宣传。关注报道各地消防动态、典型经验,加大对各地消防工作新机制、新举措、新经验的宣传报道力度,深入报道在灭火战斗、抢险救援和消防执法工作中涌现出的先进典型和感人事迹,大力宣传消防官兵爱岗敬业、不畏艰险、服务人民、竭诚奉献的崇高精神,树立良好导向。

    文件要求,各市(区)党委宣传部、各级媒体要进一步密切协同配合,把消防宣传和精神文明建设、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科普宣传月、安全生产月、中小学安全教育日等主题宣传活动相结合,加强协调、密切配合,共同策划开展主题宣传活动,深挖新闻线索和典型素材,做好重点报道和跟踪报道。同时,要大力宣传各地各部门加强消防工作、落实消防安全措施的好做法、好经验、好典型,宣传广大人民群众增强消防安全意识的实际成效和积极反响,为建设“三个陕西”、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大局,创造良好消防安全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