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我国老龄化社会问题的日益凸显,养老行业正处于一个快速发展的时期,在很大程度上缓解了老年人的养老问题,促进了社会的发展。但是当前养老机构的准入和监管制度还不够完善,大部分乡镇养老院安全意识淡薄、经费不足,导致消防安全管理差,存在很大的安全隐患。针对这种现象,笔者结合近期开展的“消防平安行动”专项检查,就如何做好养老机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谈几点个人认识。
一、当前养老机构消防安全现状
(一)消防建设方面。大多数办养老院建设不是独立的,通常选择利用原有的居民住宅,经过装修做成养老院的形式,此类建筑耐火等级低,在消防设施方面存在着严重的欠缺,根本达不到设置室内消火栓系统、自动喷淋系统或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的建设标准,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灯具也缺乏,最基础的消防设施也很难保证。有的养老院只配备了简单的几个灭火器,个别的连最基本的灭火器也欠缺,还往往存在灭火器未年检、已过期的现象。还有的养老机构甚至无消防审批手续,消防设施建设方面严重欠缺。
(二)消防管理方面。一是管理人员意识淡薄。很多养老院消防安全责任制不落实,单纯地追求利益最大化、只注重多招收老人、忽视安全管理的现象,认为每月收取老人费用,只要把老人吃好、睡好、少生病就完成了养老的义务,在自身消防安全意识和对老人安全教育方面都十分淡薄,轻视了消防安全的重要性,忽视了对老人的消防安全教育,不能定期组织老人开展消防安全教育和消防安全演练。二是老人安全意识欠缺。孤寡老人作为弱势群体,有的自理能力差,行动不便;冬季使用取暖电器多,且不能合理规范自身行为,对已告知的禁止行为仍有可能违反;加上卧床抽烟,私拉电线等现象屡禁不止,使得养老院往往小火酿大灾,造成意想不到的严重伤亡。
(三)用火用电方面。有些养老院厨房内使用燃气,且未与居住部分分隔。有的电气线路设置不规范,甚至用铜丝或铁丝代替保险丝,易因电线短路或因接触不良而引起火灾;有的还存在一些用电不安全的行为,例如:老人使用电热水壶无人监管而烧干起火,使用电热毯故障起火等。
二、做好养老机构火灾防控的几点建议
(一)抓好行业监管。消防部门积极加强与民政沟通联系,建立协同工作机制,有针对性开展养老机构消防安全工作,逐步规范养老机构的日常消防安全管理。首先是强化对民政部门的消防业务指导,督促民政主管部门认真履行法定责任,建立完善消防安全教育规章制度,落实分工领导消防安全负责制;其次是深化“四个能力”建设、倡导民政系统开展自查自纠,定期组织防火巡查,落实各项消防安全防范措施,制定和完善灭火和应急疏散演练预案,及时发现,整改和消除系统内部存在的各种消防安全隐患,全面提升养老机构的自我防范能力,切实保障人民群众人身、财产安全。
(二)强化部门联动。消防部门会同安监、民政等职能部门成立联合工作小组,分析研判辖区养老院消防安全工作形势,联合开展对养老院供电设施、燃气设施、疏散通道、安全出口及消防设施进行消防安全专项检查。对封堵、占用疏散通道和锁闭、遮挡安全出口的,责令立即改正;对于外窗安装影响人员逃生和应急救援的金属护栏的,责令立即拆除;对违章使用液化气等易燃易爆危险品和电炉等大功率电器的,责令立即清除;对违章使用电器、私拉乱接电气线路、未按要求配备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和事故广播损坏的、对于消火栓、自动灭火、自动报警系统损坏的,或无任何消防设施器材的,责令限期整改。对于存在重大火灾隐患的,积极督促、指导、帮扶,对极易造成火灾事故和重大人员伤亡、一时又难以整改的,及时报告当地政府协调解决,确保整改到位。
(三)严格问责追究。结合实际,针对养老院消防安全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职能部门把做好养老院消防安全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严格落实目标考核和“一把手抓”、“一岗双责”、制度。督促民政系统将消防安全工作纳入本系统管理内容,落实消防工作责任,将消防工作内容纳入考评范围,工作任务纳入督查内容,切实做到定人、定岗、定责,定期进行监督检查。凡因不认真履行工作职责而导致养老院火灾事故发生的,逐案追究,严肃处理。